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14号《关于盲道停车加强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阅读次数:4242   发布时间:2022/10/19 9:51:23

车振东委员

提出的《关于盲道停车加强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您所述,关爱残疾人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全社会都应该尽所能为残疾人行便利、尽帮助。盲道是盲人出行的重要导引、保护措施,依法对侵占盲道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一直是丹东公安交警支队的重要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丹东公安交警支队一直在倡导宣传对盲道的保护理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此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对盲道的保护理念。

二、加强对盲道的管理。一是市政部门及交警部门在对停车位进行设置时,都本着不得侵占盲道的原则设置,全市现存的停车位,没有侵占盲道的情况。二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不得侵占盲道,侵占盲道停车的行为必定是交通违法行为,且标志牌的设置须符合国家标准,因此,无需在盲道容易被侵占的路段设置机动车禁停标志牌。三是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侵占盲道违法行为的处罚,特别是以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为契机,交警将不间断的多轮次适时开展侵占盲道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全力惩处此类违法行为。

三、引导市民有效利用现有停车位。交警部门将联合、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增加城市停车位,广泛宣传,引导市民科学、合理使用停车位,增加利用度,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减少城市停车压力。



丹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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