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机关纪委   阅读次数:18204   责任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3/10/25 15:53:35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起,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丹东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的巡察工作以及《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虚心接受,全部认领,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3方面25项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50项,并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具体负责部门,明确了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局党委立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并就抓好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2022年9月29日,市公安局党委班子紧扣“坚决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这一主题,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公安局聚焦巡察反馈突出问题,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解决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问责了相关人员,探索制定了制度机制,截至目前,25个具体问题和3项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推动“当下改”向“长久立”的有效延伸。

(一)坚持政治引领,思想认识要再强化。真正将“两个维护”的思想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刻牢记“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转变作风,始终保持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确保部署推进的工作“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持续整改,法治公安建设要再深化。盯住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把解决问题与提升能力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及时解读部、省制定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制定常见案事件执法指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全局各单位执法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坚持从严管党治警,队伍管理要再严格。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安部“六项规定”和省厅党委“六个坚决不允许”“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零容忍”。

(四)坚持统筹兼顾,整改成效要再提升。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提升丹东公安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利用好巡察效果,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去,将深化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打防管控服”各项工作,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的神圣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03349;邮政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中共丹东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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