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8-08

为贯彻落实《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厅《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职责定位,提升公开水平

1.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和更新,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和及时更新发布。(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支队、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2.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由市局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解读或图解。市局印发的政策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图解、动漫短视频解读。(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工作专题专栏,集中公开落实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牵头单位:宣传科、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4.认真做好文件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文件,及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坚持按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为编制市政府公报提供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深化公安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安机关预算、决算及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等公开事项的范围。(牵头单位:警务保障部;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除涉密内容外,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市局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集中公开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内容概要。(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公众参与,完善互动功能

7.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由市局起草,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市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支队、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开展调查研究,需进行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的,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等,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大推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办公室、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探索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市局发布的重点政策,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

10.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及时更新公开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加快办事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深入落实“一窗通办”“一次办理”,增加“预约办”“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大力推进“网办中心”建设,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支队;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优化管理、便民服务等工作,及时公开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支队;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县(市)公安机关优化调整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内容。市局加强指导监督,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牵头单位:社区警务支队、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东港市局、凤城市局、宽甸县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四、健全服务机制,推动诉求办理

13.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举措。(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及时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完善依申请件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送达、归档、复议诉讼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优化依申请办理,提升办理质效,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法制支队;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发挥渠道作用,优化平台功能

16.提升政府网站能力水平。适时开展市局门户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持续推进网站集约化发展,探索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宣传科、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2023 年 12 月底前)

17.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牵头单位: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18.坚决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办公室、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局政务公开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办公室、宣传科;责任单位:相关警种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强化工作指导监督。认真落实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涉及市局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适时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培训交流。(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办公室、宣传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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