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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24-09-29


按照十三届丹东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部署,9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高航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欧阳群超就巡察工作进行了见面沟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高航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欧阳群超同志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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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符强及巡察组全体同志、市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丹东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高航组长强调,对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是督促市公安局党委进一步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委第一巡察组将聚焦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打击违法犯罪、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全面从严治警等方面,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高航组长要求,要把接受巡察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市委第一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开展工作,要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和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 

高航组长指出,市委决定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既是对市公安局党委和广大干警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共同政治任务,希望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欧阳群超同志作表态发言提出,实行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委巡察是对市公安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各项公安工作和干部队伍状态的一次全面检验。市公安局党委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以最高的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以最严的纪律要求落实落办;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以最实的措施办法全面整治整改;坚决抓好巡察成果转化,以最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市公安局党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扛起政治责任、落实政治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市委巡察,着力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为维护全市社会持续稳定、服务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我的更大贡献。 

市委巡察组将在丹东市公安局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504159401;专门电子邮箱:ddswxcz070101@163.com;征求意见箱设在振兴区八纬路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门外等11个公安机关办公地点。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122717: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丹东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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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