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丹东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 10:45:37 来源:丹东市局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科 浏览次数:251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丹东警察网”(网址为http://dd110.dan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丹东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电话:0415-2103156、传真:0415-2103117、电子邮箱:ddga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专门制定了《丹东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组织协调各分、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单位,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全年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信息2115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在“双微”平台发布信息9541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办理回复市民咨询投诉53条,办理人大建议31件,办理政协提案1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时公开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72件,对外公开10件。

(二)依法办理各项服务事项。在“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中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92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54项,其他服务事项38项; 2019年全年我局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250件,其中行政许可3104件,办理其他行政事项146件,全部做到一次性告知,群众满意。

(三)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职能、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全年共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21件,处理决定数量4251件;作出行政强制28件。

(四)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涉及外国人签证费、外国人证件费、公民出入境证件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驾驶证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保安员资格考试、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36项。以上收费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收取,收费标准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0

31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

0

4251

行政强制

2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120.836w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自然人申请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同意公开2件。所有答复均按照规定时限和方式完成,答复内容均按照规范格式制作,并免费按指定方式送达。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次、行政诉讼0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条例》学习不深入,民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二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规范现象;三是对于新的政策法规解读不细致,解读形式单调。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提高民警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负责政务公开民警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研发“警务公开便民查询系统”。2019年,我局研发了“警务公开便民查询系统”,并与2019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对基层警务公开工作进行探索,取得明显成效。该系统包括互联网公示查询平台和手机WAP站,设置“警务人员公示”“窗口服务规范”“群众办事指南”“优化营商环境”“办理事项查询”“执法信息公开”“服务窗口电话”“安全防范”“投诉举报建议”“在线评价”“公安警点导航”等功能。主要解决基层公安服务窗口公示内容繁杂而导致群众企业需求内容不直观,各种办事指南条目繁琐而导致群众无法快捷查询等实际困难。同时,群众可以通过公安窗口触摸屏一体机或手机WAP站,查询到全市各公安窗口和派出所的民警及工作人员信息,并可以进行沟通联系和在线评价,也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详细办事指南及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又将各警种便民服务的小程序和APP进行有效整合,登录系统后可以扫码直连。

(二)圆满完成“5.15政务公开日”活动。2019年5月15日,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元宝区元宝山公园广场,市公安局参加了全市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中,共印制各类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240余人次,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3200余份。活动中共悬挂标语一幅,各类宣传展板60块,期间,展示各种假烟、假酒、假药、假食品等实物30余类。






                                                                                丹东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