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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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6号《关于增设停车标志线改善交拥堵现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7/18 9:41:20 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3905
 

姜世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停车标志线改善交拥堵现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市政区域东起曙光路,西至帽盔山,北起江山路,南至滨江中路,道路总里程195公里。市区内总人口数量789671人,小区总数量1000余个。振兴区500余个,元宝区300余个,振安区200余个,大型停车场8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038-2015之《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中关于网状线设置的规定如下:  

1)特殊机关或单位(如消防队、医院、公安机关等)出入口前应设置;

2)没有公交专用道的交叉口;

3)大型商业中心、停车场、单位在重要干路的出入口前宜设置;

4)临时性停车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交叉口。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的加快,近十年我市兴建了大量新小区及配套地下停车场,大型商超及商业综合体也蓬勃发展。同时,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使更多家庭拥有了私家车辆。截止2021年,我市市行政辖区登记机动车已经达到19万辆,而且以每天50余辆的速度递增。与车辆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市市区内各种停车泊位总量(停车场、小区地下地上车位、公共停车泊位等)只有5万余个,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我市大部分小区规划建设时,停车位配比不足、停车收费高,导致小区业主机动车随意停放在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比比皆是,综述,造成目前我市停车难、乱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城市综合管理严重失调的结果。

丹东公安交警支队施划交通标线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从以上三点分析与比对中可以看出,在所有市政辖区内小区、停车场门前施划禁停区,既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也不符合我市地形地貌特点及道路组织规划的实际情况,因此,无法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小区、停车场门前施划禁停区。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丹东市公安局

2022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