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动”护“静” 丹东公安全警全力筑起“藏蓝”防线
阅读次数:5208   发布时间:2022/11/8 9:39:05

自10月29日丹东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主城区实施静态管理后,丹东市公安局党委全面落实市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当成当前最重要、重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体现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全体民辅警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全力以赴投身静态管理的社会面管控等工作中,以“动”护“静”。

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调整防控状态,从常态化防控转为应急状态,疫情大数据专班、排查专班、流调专班牢固树立侦查思维理念,迅速高效运转。第一时间对接卫健和疾控部门,迅速开展对病例的毒株病毒基因测序工作,为整体流调快速启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全市公安民辅警全员取消休假,征尘未洗,执甲再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深入核酸检测点、集中隔离点、疫情查控卡点、交通封控卡点,开展秩序维护、宣传引导、社会管控等工作,浇筑起百姓生命安全的“藏蓝屏障”。

“请迅速回家,足不出户!”机关下沉警力巡逻组、巡特警支队巡逻组以及属地公安机关巡逻组,进一步严格街面查控和堵控,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足不出户”等要求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阻断疫情传播链。同时,对静态管理措施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手持喇叭、车载音响等设备,将温馨提示、疫情防控知识等防疫工作提示循环向群众播放。

与卫健、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隐瞒行程等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坚持依法依规,快侦快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截至11月7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201起。

10月29日,王某从福春大市场返回东港后,未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且均未参与东港市组织的10月31日、11月1日、11月2日连续三天全员核酸检测,11月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王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命令瞒报行程的违法行为,被东港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1月6日10许,巡特警支队民警在浪头粮库卡点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涉嫌使用伪造的防疫车辆通行证。合作区公安分局浪头边境派出所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辛某伪造、使用防疫车辆通行证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热情服务相互结合,在疫情防控中体现公安温度和人文关怀。聚焦物资保供等环节,优化工作措施、强化服务管理,畅通卡口通行和物流配送,确保运输车辆“进得来”“跑得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对“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众及时帮扶疏困,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落到具体行动上。

“真是太感谢啦!”11月5日,交警支队振兴一大队在六中考点执行成人高考考试安保任务时,一位考生哭着找到交警,称身份证忘记带了,这时距离开考时间仅剩半个小时,时间紧迫,由于考生家住十四中附近,距离六中考点路程较远。交警立即启动警车拉着考生赶回家取身份证,取到身份证后又紧急将考生送回考点参加考试。

11月3日下午,家住振兴区的市民刘阿姨给站前派出所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己身患癌症,现急需一款药品。但这种药品必须到市中心医院附近的某药店购买,目前受疫情影响交通出行不便,老人无法顺利取得药品,无奈之下老人拨打了辖区派出所的电话,向民警请求帮助。派出所民警和老人沟通了解情况后,经过多方联系,及时将药品送到老人手中。

以警之“动”,护城之“静”,广大公安民辅警24小时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用“辛苦指数”换群众“安全指数”,他们的逆行,铸就了一场有“温度”的守护。


详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办公电话:110 2103113 网站标识码2106000035

辽ICP备19009780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119号

承办单位:丹东市公安局 本网站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