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泄愤=拘留,不值
作者:振兴分局   阅读次数:504   责任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4/4/8 9:18:48

为泄愤便抡起棍子砸向一台私家车,终因自己的任性受到惩处。3月22日,振兴分局临江边境派出所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嫌疑人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28日晚间,临江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高先生报警,称自己私家车的玻璃被人砸坏。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勘查、走访等侦查工作,同时加强辖区各人流聚集区域的巡查。现场民警经过实地调查,最终发现张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并于3月22日将其抓获。

经调查,张某与高先生同住一个小区,事发前一周二人因占用公共车位发生摩擦,事后张某一直没有放下。2月28日晚,张某看到高先生的私家车停在路边,就产生了报复心理,抡起棍子将车玻璃砸碎,并写了一张侮辱高先生的字条留在车上。

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寻衅滋事,张某被依法拘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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