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4月28日
刑侦大队接到某渔业公司报警
其公司员工刘某某
在某项目基地担任
出纳员及保管员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侵占公司项目款共计48万元
目前刘某某已逃离失联
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
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
经民警细致侦查
初步查明自2023年6月起
刘某某在该项目基地工作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60多次
支出公司项目款
用于其个人日常花销
导致该公司账目空缺约48万元
4月30日,民警赶往河南省新乡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2023年6月至今,多次非法侵占公司项目款累计48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详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办公电话:110 2103113 网站标识码:2106000035
辽ICP备19009780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119号
承办单位:丹东市公安局 本网站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