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主动融入新时代“六地”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我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9项措施:
1.实施涉旅主动警务。增强全警主动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护航旅游消费聚集区,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针对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警情,规范处置、及时派警、及时回访,让游客、群众感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2.提升涉旅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涉旅公安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要件,为服务群众旅游出行办理公安事项提供最大便利条件。实现“临时身份证明”自动出具,对急需使用“临时身份证明”的游客,实行24小时服务保障。
3.保障涉旅交通安全。深化城市交通堵点、乱点治理,维护地铁公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强化交通“路网监测”,动态开展预警提示、引导调流、梯次管控、警力疏导,综合调控景区交通秩序,保障旅游旺季交通安全和辖区道路畅通。
4.实施涉旅“柔性执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旅纠纷就地化解,避免“涉旅纠纷转案”。对于旅游景区非主干道,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本着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一般以劝离、警告为主,提升执法温度。
5.严打涉旅违法犯罪。对涉旅违法犯罪依法严打,快侦快办,从严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从快打击扒窃、盗窃、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森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违法犯罪。
6.守护涉旅饮食安全。重点围绕食品“两超一非”、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对线索全力排查,专案专办,深挖扩大战果。同时,加强对涉旅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游客、群众玩的放心、吃的安心、购物舒心。
7.实行涉旅活动“定制化”安保。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大型文旅活动安保措施和机制,实行大型文旅活动“定制化”安保措施。对文旅活动举办等提供服务保障,及时提前介入,全力确保各类文旅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8.强化涉旅市场乱象整治。配合交通、文旅等部门对“黄牛”、非法营运、无证导游、无照游商、欺客宰客等行为开展清理整治,构建全链条长效治理模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行动,加大对公共领域侵害旅客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游客、群众合法权益。
9.护航涉旅项目建设。对于大型文旅项目,落实包保服务项目责任制,坚持“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专班、一项目一责任人”的工作标准,协助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安全咨询等服务,全力护航涉旅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