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8

朱新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减速带问题。减速带也叫减速丘,是在街道中央设置一个圆形凸起区域,一般高度为6-10cm,是通过路面起伏来控制行车速度。因我市冬季受冰雪天气影响较大,减速带容易造成车辆发生侧滑、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通过减速带时也经常会因为颠簸发生摔倒,致骑行人员受伤,所以我市不宜在城市道路设置减速带。

    二、关于在护栏处设置交通标志问题。目前,我市中央隔离护栏开口处,均设置了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至护栏开口处注意瞭望,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

    三、关于绿化带设置问题。我市在绿化带设计、建设时按相应设计、建设规范,已充分考虑了道路使用功能需要,城市道路绿化带是城市绿化美化的重要补充和展示城市品味的窗口,因此对此决策首先应慎重。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将认真听取广大百姓反映的意见和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针对个别路口交通压力确实过大、公安交警部门研判需要调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交警部门共同商讨确定后配合实施改造。近几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需要已对道路绿化带进行调整,实施改造了山上街至振八街右转车道、兴七路右转车道、拓宽新建体育馆路至兴五路慢行道等。

  


                        

丹东市公安局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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