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瑶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福民区域违章停车乱象的建议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福民区域地处居民聚集区,毗邻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狭窄,尤其放学时段到市场购物和接送孩子车辆集中,停车位明显不足,导致部分车辆违停。秩序大队已将兴二路、兴四路设置为单行线,目前状况不再适合新增单行线。指挥中心在振三街兴三路已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附近其他路段将逐渐增设摄像头,目前正在规划中。
二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属地大队将加大力度整治周边路段违停车辆,通过张贴违停单的方式,处罚违停车辆,并向周边商户和居民宣传文明停车,以保障道路畅通。振兴二大队将适时增派警力,在振五街兴一路至兴五路、兴四路,振五街至青年大街等路段加强巡逻频次,严管违法停车行为。
三是根据《丹东市机动车停放条例》第27条规定,擅自在道路和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车行道范围内由公安部交管部门、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由住建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辖区大队将依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区综合执法局、振五街30号楼物业公司,对占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车辆进行依法管理。
丹东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