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网络和传销组织不良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牵头制定了《关于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非法集资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方案》,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经侦系统非法集资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经侦部门及属地派出所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风险识别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用好网上网下宣传阵地,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发放宣传展板、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等多样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在各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各银行网点的LED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宣传视频,强化宣传力度。
三是积极深挖线索。组织业务骨干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普法活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授课,以案释法,提高群众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对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发现储户办理大额转款过程时积极开展问询工作,如果发现涉及非法投资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劝说,同时通知属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进一步掐断非法集资和传销的链条。
四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市金融局、市场局,组织参与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经济犯罪宣传月活动,开展网上答题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将防范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在社区经走访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的网点,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送相关部门,由行政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从源头上歼灭非法集资和传销。
丹东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