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交通管理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前街与于家沟交叉路口为丁字路口,于家路由北向东通行限时禁止左转弯,目前该路口的交通管控措施运行稳定。县前街东起朝凤街,西至六纬路,是贯通我市东西方向的一条次干路,道路宽度12米,南侧设置停车泊位,双向单向通行,县前街地处我市繁华路段,为我市重要的商业区域,车流、人流密集。随着我市车流量的不断增长,县前街的通行能力也越发显得不足,压车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在周末、节假日和早晚高峰期间。为了保证县前街的通行效率,降低交通事故隐患,建议县前街于家街路口保留目前的交通管控措施,暂时不变。如果未来县前街有道路改造计划,交警支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该路口论证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可行性。
我市已设置三块户外大型交通显示屏,分别设置在盘道岭南坡、花园街及锦江街兴七路路口。由于我市是东西长10公里,南北2公里的狭窄带状走向的城市,街道为经纬的路网结构,所以市区内路口密集、人员密集、地下管网密集。受地形地貌、城市空间、规划建设、地下管网等不利因素影响,市内人行步路没有可以浇筑户外大型交通显示屏基础的空间和条件,所以无法设置立柱式户外大型交通显示屏。另外,户外大型交通显示屏也存在夜间光污染的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目前市区没有适合安装户外大型交通显示屏的条件和空间。
关于设置路边交通违法滚动显示屏的问题,主要存在如下情况:1、投入大,效果不明显;2、显示屏为户外使用,受雨雪风霜影响,损坏率高;3、由于系统简单,容易被入侵,存在安全隐患;4、受冬季气温影响大,电源取电困难。因此,不建议设置路边交通违法滚动显示屏。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结合我市道路改造,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增加交通设施投入,科学规范设置信号灯岗,努力提高道路的交通通行能力;加大对县前街违法掉头、大型货车违法进入禁行区域、路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加强与政府、公路、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路与市政道路接壤等管理空白路段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能完善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的设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丹东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