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振兴区接梨树上学上下学安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丹东市公安交警支队振安一大队与协办单位指挥协调中心、秩序大队负责人到振兴区接梨树小学实地调研,同时与张晓花代表以及振兴区接梨树小学相关负责人进行探讨,认真研究学生上下学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一是在接梨树小学上下学期间,门前设立临时信号灯。
二是在学校两侧100米距离的道路设立“注意前方有学校减速慢行”提示标志,在学校两侧50米距离的道路上设立“注意前方有交通信号灯”的提示标志及其他提示标志。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解决振兴区接梨树小学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问题,张晓花代表及学校负责人表示满意。
丹东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