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市局各部门:
根据《丹东市司法局关于丹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丹司发〔2023〕43号)要求,市局对以丹东市公安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丹东市公安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丹东市公安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丹东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