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15

田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商铺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能划分,在整治违法占用停车位工作上,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车行道部分,住建部门负责人行道部分。市公安局已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和统一行动,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整治。

一、强化违法圈占车位行为管控。加强路面巡逻力度,加强网上巡逻,及时发现违法圈占停车位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第一时间开展劝导、纠正、警告,责令消除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二、主动约谈圈占车位行为人。以县(市)、区大队为单位,登记多次违法圈占停车位的行为人,择机召集警民恳谈会,对其宣传违法圈占停车位的行为给他人利益带来的损害,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提高守法自觉度,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守法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违法圈占停车位的违法行为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守法。

四、尽快推进罚则落实,依法开展处罚。《丹东市机动车停放条例》已经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市公安局联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各自主体责任,尽快推进违法圈占停车位行为罚则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此类违法行为治理,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联系人:孙俊

联系电话:18604251170                     

 

丹东市公安局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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