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4-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15

李明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圈占停车位问题,按照职能划分,在整治违法占用停车位工作上,交警部门负责车行道部分,住建部门负责人行道部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和统一行动,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整治。目前,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并未对违规占用停车位违法行为设置罚则,交警部门对此项工作仅能进行教育劝导,主动联系辖区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针对部分小区内的车位租金价格偏高,老百姓租不起,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边导致小区内的很多车位空闲的情况,《丹东市机动车停放条例》第五条内容规定:“住建部门负责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交警支队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作了充足的前期调研工作,市区内共有小区停车场152个,共计39271个停车位,其中车位空余的小区停车场39个,占停车场总数比重26%;空余停车位6938个,占停车位总数比重18%。建议由住建部门、社区等与小区物业进行协商,压低价格,吸引车主进行租用,达成共赢。

三是针对机动车夜间停车问题,满足群众日间停车的切实需求,提升市民幸福感,市公安局开展多次研讨会议,本着“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目前除在禁停区停车、人行道停车、占用盲道停车的、双排违停、停车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等情况之外,城区主要路段夜间机动车违法执勤警力及监控抓拍设备以通知车主驶离为主,不予处罚。

 

联系人:孙俊                     

联系电话:18604251170 

 

丹东市公安局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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