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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存侥幸!丹东一男子违反此规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6-08-17

炎炎夏日,江边成为广大市民纳凉散步、休闲观景的好去处。夜深江畔,本该是一份安逸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打破这份宁静,惊扰老人、孩童,而且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近日,丹东公安查处一起发生在江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最终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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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20时50分许,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鸭绿江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振安区5号坝门临江停泊点广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因庆祝喜事,在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王某对自身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当场开展批评教育,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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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振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