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出入境、社区、治安、网安、保安、禁毒支队,科信科:
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市局组织各警种部门对47项(含主项、子项)非“即办”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可“容缺受理”32项,并制定了《丹东市公安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丹东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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