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市公交“路权优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如您所述,公交优先政策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而公交站点违法停车问题也是影响公交优先政策施行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年来,丹东公安交警支队为城市公交优先政策的施行做了很多工作,例如:协助开展站点设置、公交线路优化等等,其中就包括开展公交站点违法停车整治。
您提出的公交站点设置禁停标志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公交站点及公交站点30米内不允许停车,此类已经有明确规定,不需要再设置禁停标志,且公交站点不允许停车,是机动车驾驶员都心知肚明的交通规则,不需要再通过设置禁停标志进行提示告知。
您提出的建设公交车车载违法抓拍系统,交警支队将与市交通局密切协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全力开展此项工作。今后,交警支队将继续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大对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整治,切实保障公交车优先顺畅通行。
丹东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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