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租车停车不规范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第五条规定:“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执勤交警发现出租车随意停车时必须先对其警告并责令其驶离,只有在出租车驾驶人拒绝驶离时,执勤交警才可对其进行处罚。而出租车驾驶员被执勤交警责令驶离后,基本上都会驶离。因此,交警基本无法对出租车随意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罚,出租车随意乱停车问题也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
针对出租车不规范停车的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年针对出租车开展专项治理,在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出租车上下客时不规范停靠的行为进行现场警告、教育。针对住宅密集区、商圈、医院等打车出行需求较高的地点,采取流动警力巡逻或警力定点执勤的方式进行治理。二是到运输企业进行座谈宣讲,提高广大出租车驾驶人的文明驾驶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范停车,文明驾驶。三是通过公众号、报纸、电台的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号召全社会共同对出租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监督,力求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出租车守法驾驶。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丹东市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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