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柳街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地调研,新柳街地处丹东市中心,是繁华的商业街,商家数量多、人流密集,车流量大,堵车现象时有发生。虽有停车场,但承载力有限,道路两侧时常有违停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交警元宝大队将加大该路段的巡逻次数和管控力度,按照先通知后处罚的原则,对通知后立即驶离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驶离的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丹东市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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