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内保”系统建设的通知

丹公通〔2023〕12号
 

全市各三级重点治安保卫单位: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构建公共安全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工程。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智慧内保”建设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智慧内保”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智慧内保”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整体水平。

根据国家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智慧内保”系统建设标准,《丹东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智慧内保”建设达标工作的意见》(丹公内【2019】229号)、《丹东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智慧内保”建设工作意见》(丹公内【2020】41号)、《丹东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慧内保”系统建设的通知》(丹公内【2020】10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意见》第11、12条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开展单位内部和外来人员登记、身份查验、车牌识别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接入公安数据网络。

前期,政府已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辽宁天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智慧内保”建设合作单位,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开展方便快捷的服务。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参考和选择。



丹东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